德江县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十知道!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按照《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资助。省、市、县各级财政按5:2:3的比例承担,省级财政50元/人,市级财政20元/人,县级财政30元/人。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病报销多少?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三重医疗保障。第一重:基本医保。坚持基本医保责任边界,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实际补偿比例保持在75%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第二重: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第三重: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三、什么是转诊备案?
答:参保人员从县内向县外住院,经县医院或县中医院转诊,在医院合医窗口办理系统登记,并打印转诊证明。参保人员在县外(不含港、澳、台)住院,拨打电话(0856—8522374)备案。
转诊备案时限为自入院后出院前7个工作日,内逾期无效。
未按规定时限转诊备案的,将被降低报销比例并提高住院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经转诊备案不享受医疗救助优惠政策。
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慢性病能报销吗?
答:符合城乡居民医保36种慢性病病种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凭相关的诊断证明,可办理“慢病证”。凭“慢病证”到公立医院门诊检查、开药,可报销60%,每年封顶线4000元。
五、慢病证如何办理?
答:能提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和相应检查报告单的患者,由家庭医生填写《德江县城乡居民医保慢病证认证审核表》,再由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组织专家认定审核后发证,暂不能提供依据的,建议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诊疗,出具相关依据后办理。
六,什么是“先诊疗后付费”?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院办理入院时,先看病后结算,免交住院押金,出院时支付个人自付费用(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除外)。
七,什么是“一站式”“一单清”结算?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内办理补偿结算时,在一个办事窗口“一站式”办理;并通过医保系统出具补偿单,实行“一单一清”,避免群众多头跑。
八,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报销住院费用: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总清单、有效住院发票原件、患者身份证、本县信用社存折或卡(贫困户提供“一折通”),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母(父)婴共享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二)报销慢性病门诊费用:门诊发票原件、费用清单、患者身份证、本县信用存折或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慢病证(尚未办理慢病证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
九、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答:(一)县内就医报销流程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慢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院医保窗口“一站式”结算三重医疗保障补偿资金。
因意外伤害在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住院、定点民营医院、需入院24小时内向人寿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对符合报销的,出院时在医保窗口“一站式”报销三重保障办结。
(二)县外就医报销流程
县外慢性病门诊报销流程:县外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提供报销凭据→乡(镇、街道)合医站报销。
县外普通住院报销流程
县外即时结报医院(省、市定点医院及跨省定点医院):入院(核验参保身份)→转诊、未转诊的电话报备→出院→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补偿资金→凭打印结算单据→乡(镇、街道)合医站申报医疗救助。
县外非即时结报医院:入院(核验参保身份)→转诊、未转诊的电话报备→出院→提供报销凭据→乡(镇、街道)合医站申报三重医疗保障资金。
县外意外伤害报销流程:县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由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受理、调查、赔付。
县人寿保险公司电话:0856-8520856
办事地点:德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寿保险窗口
十、报销时限有什么规定?
答:参保患者当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次年3月31日前报销,补偿完毕,逾期按自愿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