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召开2018年廉政约谈会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6月28日下午,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18年廉政约谈会,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各医药、器械公司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总支部书记、副院长张惠鹏主持。
会上,设备科主任曹少英宣读了《德江县民族中医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合同内容强调各医药公司业务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进入医院各个病区和门诊等工作区推销药品;要求各医药公司在业务工作上要更专业化,并希望在今后的合作过程中,各医药公司能够共同参与和监督医院的药品管理工作,双方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随后,张惠鹏对医院和药品供应商双方在采购供销方面的责、权、利等做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医院不得以暗示或任何形式向药品供货商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等。如工作人员有以上行为,药品供应商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二是药品供应商不得暗中给予医院工作人员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医生的用药选择权;三是药品供应商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医院指定科室或者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四是药品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院方给予警告后而又拒不整改的,医院有权终止购销合同,上报卫计局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五是医院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医院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六是医院和企业均要珍惜来之不易的一切,绝不能碰触廉洁高压线,规范医药产品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
此次会议得到了与会医药经营企业代表的积极支持和响应,大家一致表示,医院的一系列廉政措施,不仅为供销商提供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业务环境,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更是为人民群众最大限度谋利的表现,从源头上降低了群众看病购药贵、看病难等问题,是医疗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值得点赞。